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释义_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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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因工死亡,哪些近亲属可以享受工亡赔偿待遇?【案情回顾】2022年3月18日15时左右,高某因脑溢血晕倒在公司会议室,在紧急送医后经抢救无效,高某于当日19:53分死亡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的规定:职工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”,视同工伤。由于公司没有及时给高某后面会介绍。
1、工伤保险法第十五条
2、工伤保险第十五条第一项司法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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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为给亡夫认定工伤告县政府”续:发现新证据,已获认定工伤蒋邓帅同志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,属于工伤认定范围,现予以认定为视同工伤。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一)项规定,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工伤。澎湃新闻从郝正新律师处获悉,8月13日,冯婉婉撤等我继续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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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: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不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一)项规定的情形,因而不能被认定为视同工伤。 所谓的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”不局限于日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还包括其他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。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: 第一,在出差途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。这属于因工外出的特殊情说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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